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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11-26 17:22:08 来源:工程施工

  为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逐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推进我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根据《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江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均可申报,以单栋建筑或建筑功能相同(类似)的建筑群为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也可由建筑设计企业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1.试点项目。依照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有关要求做设计的在建项目。

  2.示范项目。满足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有关要求,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满一年的项目,且具备良好的推广价值。

  4.江西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技术方案(编写要求见附件2);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向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县(市、区)项目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设区市(赣江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项目材料统一报省住建厅。

  (三)公示。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在省住建厅官方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江西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一)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申报项目的指导和初审,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试点项目需严格按照提交的申报书及技术方案进行实施,申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建设规划。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属地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对因发生设计变更、实施工程质量等问题造成不再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要求的试点项目,及时报省住建厅,经核实后取消试点资格。

  (四)省住建厅从政策、课题、标准、信用加分等多方面加大试点示范支持力度。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试点示范资格。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书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的“工程名称”一致。在尽量一致的前提下,项目名称中应包含项目所在地、申报楼栋号等信息,例如“南昌XX住宅X号楼”或“南昌XX中心(X座)”;

  3.申报书封面的“申报单位”应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的“建筑设计企业”名称一致;如有其他联合申报单位,请在此处一并列出,以顿号隔开,在“申报单位信息”中分别介绍;

  4.申报书封面的“申报类型”,应填写“超低能耗建筑试点”“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零能耗建筑试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零能耗建筑示范”其中一种;

  5.提交材料列表中“是否提交”按真实的情况填写,已提交的材料打“√”,未提交的材料打“×”;

  7.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试点(示范)资格。

  根据你单位《关于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充分了解江西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的基础上,我单位决定就

  项目,申请江西省(¨超低能耗建筑试点;¨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零能耗建筑试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承诺履行如下事项:

  3.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同意你单位对提交的材料来存档。

  4.我单位承诺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使用的过程中,接受并配合你单位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相关研究与宣传推广工作。

  □超低能耗建筑试点□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零能耗建筑试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零能耗建筑示范

  □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其他

  注:1.成本增量的基准点是满足现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规定要求的“标准建筑”;

  (工程性质、工程投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及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500字以内)

  (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及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等节能设计的具体方案,1200字以内)

  包括位置、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示范面积、使用功能、结构及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等情况。附建筑效果图。

  根据拟申报试点示范项目类型,对照《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近零能耗建筑测评标准》(T/CABEE 003-2019)等有关标准,全面梳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

  建筑总体规划与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整体布局、朝向、体形系数、窗墙比、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

  1.非透明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及架空楼板等的做法及主要热工性能参数;采用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的说明。

  2.外门窗、玻璃幕墙类型及配置。玻璃选型、窗框型材等;外门窗、玻璃幕墙气密、水密及抗风压性能等级;遮阳措施及使用说明等。

  3.关键热桥控制措施。包括保温层连接部位、外窗与结构墙体连接部位、管道等穿墙或屋面部位,以及遮阳装置等需要在外围护结构固定可能导致热桥的部位等。

  4.加强气密性措施。包括气密层位置,外窗与结构墙体连接部位、孔洞部位密封材料、做法及说明等。

  冷热源系统形式,冷热源设备类型、规格、台数及能效指标,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供暖供冷末端、自动控制系统的节能措施等。

  新风热回收系统及其节约能源的效果;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节能措施(排风量及补风量、排风及补风方式等)。

  照明系统(照明功率密度值、高效率节约能源光源和灯具、节能控制措施等);电梯、自动扶梯及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等总体情况,主要监测参数、分类分项计量方案等;控制管理系统情况;冷热源系统节能运行策略;地下车库排风控制与节能等。

  包括但不限于关键环节实施工程的方案,主要材料及设备进场复验情况,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运行管理单位情况,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及配套管理文件,建筑能源系统调试情况,建筑关键部位维护检验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温湿度、新风量;人员、照明及设备等内热源参数;人员在室时间表、供暖空调运行时间表、照明使用时间表、设备使用时间表等;计算用的气象参数;围护结构参数、采暖空调参数、热回收设置、生活热水设置、电梯计算设置等。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供暖年耗热量、供冷年耗冷量,供暖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一次能源消耗量计算结果,综合节能率,本体节能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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