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河北省气候局关于展开有关部门、安排和个人气候台站会集存案的布告
发表时间:2024-06-29 16:39:55 来源:病虫害防治案例
气候台站存案是气候行业管理的法定准则,关于优化气候勘探资源配置,进步气候勘探整体效益具有极端重大意义。为履行法令和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则,促进我省气候勘探活动标准有序、集约高效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则:“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候台站,应当承受同级气候主管机构对其气候作业的辅导、监督和行业管理”。《气候行业管理若干规则》(我国气候局第34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则:“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安排和个人新建气候台站,应当履行气候台站建造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标准,投入运转后三个月内应当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候主管机构存案”。
有关部门、安排和个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立的气候台站,以及为教育、科学研究、科普等展开的暂时气候观测,均在此次会集存案规模之内。
(一)建立气候台站的有关部门、安排和个人作为存案人,要依法依规、全面客观填写气候台站信息,防止气候台站遗失或信息缺项、漏项。
(二)存案人于5月1日前将《气候台站存案陈述》(加盖印章或签名后扫描成PDF,见附件1)和《河北省气候台站存案表》(见附件2)报送至河北省气候局邮箱sqxjfgc@进行存案。
(三)此次会集存案后新建立气候台站的,应当在投入运转后三个月内报河北省气候局存案。
河北省气候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时安排而且展开监督查看。对逾期未存案或许供给虚伪存案资料的,河北省气候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办。欢迎大众对违法展开气候勘探行为进行告发,并对相关作业予以监督。联络电线(告发监督)。
沧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合承办 运维电线以上分辨率)